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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新”型跟卖猖狂作乱,卖家接连遭殃

发布时间 : 2020-01-13 卖家资讯列表

跟卖横行,其实大家都是受苦的人。打倒跟卖狗,势在必行。


圈内曾流传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不曾被跟卖骚扰过,那就说明你业务做得不够好。很多时候,即使你的业务做得不够好,跟卖也会在半夜三更登门造访。这不请自来赶也赶不走的样子,真丑。


与跟卖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卖家战斗力升级,不屈不挠的跟卖也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变换马甲,寻求最新作乱方式,只为求得那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润。


高价跟卖猖狂作乱,卖家蒙圈


近段时间,有卖家反馈称,最近日本站经常被跟卖,然后去翻看了一下别人家被跟卖的链接,点进去看跟卖的卖家信息,大部分都是中原地区和东北那边的公司,大部分都是新卖家而且基本都是自发货模式。


小编了解到,不止一位卖家反馈遇到了这种情况,一位欧洲站卖家表示,最近欧洲这种情况也很多,以前的跟卖都是低价跟抢Buy Box,现在都是高价跟,跟卖者的新号无评论,一跟就是几千个


中招卖家被这波骚操作打击得彻底蒙圈,使用新号的跟卖狗来了一波又一波,赶也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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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卖家遇到了更诡异的事情,明明有跟卖情况发生,但是却看不到跟卖的信息。据了解,一位亚马逊卖家keepa上全新品计数是2,在Report incorrect product information 底下没有显示有多个offer,右边也没有多个卖家。邮编是美国,但都看不到多个offer。而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卖家遇到。

这是高级跟卖,还是因为跟卖账号原因, 才导致有跟卖但看不到跟卖卖家。跟卖留给卖家的疑问和愤怒,还有很多。


小编只想说,现在的跟卖真是越来越狡猾了。


品牌投诉频出“故障”,卖家维权无门


跟卖来临后,卖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通过品牌投诉跟卖,可是,最近品牌投诉跟卖的方法似乎也不管用了,受伤的卖家方了: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一位卖家自述,最近冒出一些无耻的跟卖,大部分都是深圳卖家,然后他便通过品牌店铺去投诉,结果一直是不接受的状态。另有卖家表示,最近欧洲品牌投诉的页面发过去了就看不到下文了,直接是漫长的等待。


这让卖家疑惑不已,明明投诉理由和对应的描述也都没毛病,10月份以前基本都是秒踢的,咋现在就不行了呢?


踢走跟卖的方法大全


其实赶走跟卖的方法不止一个,饱受跟卖困扰的卖家不妨试试这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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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品牌备案的情况下:


1、进入对方店铺,先发邮件警告一波,中英文各一份(跟卖者要是撤了就ok,跟卖者无动于衷的话就接着往下了)


2、Test buy-退款-A-to-Z-投诉卖家可以先一些人刷单,买跟卖的产品,买完之后就退货、给差评;


3、找专业的服务商赶跟卖,服务商一般是按保1个月费用多少收费,且不能100%把跟卖赶走,也就是说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


有品牌备案的情况下:


1、零计划:注册了该计划的品牌可以自己使用“自助式假冒伪劣商品移除工具”来进行删除假冒伪劣商品。


2、透明计划:产品参加了透明计划之后、就能从亚马逊那得到一个标识符——加密的26位字母数字代码、能生成唯一的二维码,再入仓的产品必须带透明标签,跟卖者无标的产品无法入库,从源头上杜绝恶意跟卖。


3、Match Only(品牌保护政策):在“Match Only”计划中注册的品牌,未经授权的卖家,不能使用你的品牌名,然后当其他卖家在尝试跟卖的时候也会有报错,就无法成功跟卖。


需要注意的是,卖家 test buy 投诉跟卖时,需要提供下面这些资料↓↓↓


1、亚马逊做 test buy 的 Order ID (订单号);


2、跟卖者 Seller ID(跟卖者的帐号);


3、跟卖者的产品标题和 ASIN/ISBN 的详细信息页面;


4、跟卖者的店铺名称;


5、跟卖者违反的理由:详细说明跟卖者所卖的产品存在的问题,比如产品与 Listing 不一致,可以拍照存证,以货不对版的理由投诉。如果涉及侵权,想要投诉的前提是,卖家必须有注册商标和品牌备案,并且 test buy 要成功下单,你才有投诉成功机率。


总结以上方法可以看出,卖家还是要往品牌化方向发展。


Amazon 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3 条的规定是啥


除了老生常谈的跟卖话题,还有老生常谈的二审话题,以及老生常谈的关联话题,最近,亚马逊发出的一封邮件成功把一个关联和一个二审的卖家联系在了一块。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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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某位欧洲站卖家因为账号关联问题,西班牙站被关闭,后来法国站和德国站也陆续关闭了。西班牙站第一次申诉未成功,第二次申诉时,直接收到“根据亚马逊企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3 条,您的亚马逊卖家账户已被停用”的邮件。


还有一位卖家因为新号二审没有通过,也成功和“Amazon 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第 3 条的规定”挂钩。


2个悲剧都指向第3条规定,小编搜集资料发现,亚马逊第3条规定上的主要内容为↓↓↓


3. 期限与终止


我们有权经提前30天通知后为了便利终止您对任何服务的使用或终止本协议。若我们发现以下情形,我们可立即暂停或终止您对任何服务的使用:


(a)您实质性违反了本协议并在收到补救通知7日内未能进行补救,除非您的违反导致我们将向第三方承担责任(若您的违反导致我们将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则我们有权合理自行决定减少或取消这一补救期限);


(b)您的账户被检测到或由我们识别出您的账户可能被用于进行诈骗、虚假或非法活动;


c)您对服务的使用有损或我们识别出您对服务的使用可能损害其他卖家、客户或亚马逊的合法利益。我们将立即向您通过电子邮件或包括卖家后台在内的其他类似方式通知任何此类终止或暂停并告知原因及任何申诉的方式,除非我们有理由相信提供此信息将妨碍对欺诈、虚假或非法活动的调查或将使您规避我们的保护机制。


看来,卖家遭殃的核心还是与合规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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